陕西社区矫正机构建成率达99%
中国摄影新闻通讯社(记者 刘易雄 耿朋威 通讯员 张愉乐 张渌)陕西消息:截至目前,陕西省社区矫正对象累计再犯罪率0.12%,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年度再犯罪率0.021%,同比下降44%。
据介绍,社区矫正法实施以来,陕西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依法认真履行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职责,聚焦组织机构建设、执法规范化建设和基础建设“三个建设”,持续提升社区矫正保障水平。目前已有10个市、106个县(区)设立社区矫正机构,陕西省社区矫正机构建成率达到99%。
陕西将社区矫正委员会建设纳入各地法治建设和平安建设考核范畴统筹推进,实现省、市、县、镇(街)四级社区矫正委员会建设全覆盖;制定《陕西省社区矫正机构刑事执行权责清单》,规范社区矫正机构各层级关系;构建以司法行政机关为主体、社会工作者为辅助、志愿者为补充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体系,现有社区矫正专职工作人员300余名、社会工作者1200余名、社会志愿者1.3万余名。
陕西省司法厅会同陕西省法院、陕西省检察院、陕西省公安厅制定《陕西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形成以《陕西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为主体、若干操作性规范为补充的“1+N”社区矫正工作制度体系,并与公安机关就社区矫正对象违法犯罪记录查询、出入境管控等工作,建立信息化核查和信息共享机制,与法院、检察院建立“审矫对接”“检矫对接”机制。同时,陕西省推进社区矫正中心规范化建设,建成县级社区矫正中心107个;各地依托自身历史文化和红色教育资源,建立传统文化和红色教育基地243个、公益活动基地597个、就业基地245个。
陕西还持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智能化水平,近3年投资300余万元升级陕西省社区矫正综合管理系统,在陕西省107个区县建成社区矫正远程视频督查系统,研发“秦在矫”“秦矫务”“秦协矫”APP,全力打造“智慧矫正”体系。据了解,陕西省已有31个社区矫正中心初步达到全国“智慧矫正中心”创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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